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我的广告

神马影院

 找回密码
 会员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搜索
查看: 1036|回复: 3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初恋那么美好,是因为我们没有被现实摧残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2-5-22 05:34:4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分享到:
故事一开始我以为秀智真的仅仅只是把李济勋当普通朋友,舒服的朋友。因为有很多漂亮女孩都会有一个这样的好朋友,虽然最后连男孩也分不清跟她的感情是友情还是爱情。反正他们只有一个结果,女孩找了一个比他优秀的人在一起了。最后他们也许能当朋友,也许相忘。
   而李济勋又是一个敏感的年纪和时期,在车上那一段,让我想起了曾经有个女孩喜欢一个男孩,用尽方法接近他。慢慢两个人变成朋友,最后男孩也喜欢上了她,就在男孩表白后。可是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死党嘲弄男孩四季穿同一双球鞋,而迟疑要不要跟他在一起。
   我想到了这样一个故事,而车上那一段我是不喜欢秀智这个角色的,因为她虚荣伤害了真正爱她的人。但后来发现,正是这一段,男孩甩车门而去,秀智才意识到自己也许喜欢上了男孩。
   敏感的年少无知啊……但正是这样那样的敏感和被现实冲击而受伤的时刻,我们才变成后来的自己。
   被踢歪的铁门,踩了脚印的水池,印有身高标记的红墙,承载着成长的快乐与悲伤,遗失在岁月里。就像那一学期的学科一样,承载着他们那一段初恋。
   而之后的秀智就变得可爱多了,但是他们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往不同地方走去的人。瑞英虽然喜欢胜民但是她有不时跟胜民透漏出她想要的生活,而那一切是胜民给不了的。虽然胜民也很陶醉她那样的生活想象,但毕竟生活还是残酷的。我假设他们就算那时候在一起了,也会因为各种现实冲突而分手的。反而因为那样一个误会分开显得有些美好。
   女孩一直没明白分手的原因,这就是男女的不同,男人对于伤害他的女人,会厌恶一生。所以从他嘴里的初恋,没有好评。而女人对待突然离开的男人会一辈子在意,在意到会认为那是她的最爱。
   所以瑞英会找胜民建房子也合情合理,而胜民第一次见到瑞英竟然没有认出来也很合情合理。
   如果有人一开始厌恶瑞英会有心想跟胜民复合的心态,我认为如果换做你是瑞英,搞不好你也会有这样的心情。因为胜民是她的初恋,初吻,并且他曾经对她那么好,但是却没有一个理由的离开了她,她就算经历了再多爱情,婚姻,她仍旧会很在意那个当年没有一个理由而离开他的初恋,而那个初恋还跟她承诺过要实现她年轻时候的梦想来着。
   我可以邪恶的猜测一下,当胜民得知自己也是瑞英的初恋时,亲下去后,不会只是亲下去这么简单吧……韩剧总是有些很美好的处理……
   胜民那么坚持的留下重新建房子,完全在我意料之类。瑞英想要当电台DJ,嫁有钱人,没有想过考不上,离婚;胜民想做建筑,建房子,没有想过三十好几还在苦逼的做着客户想要的设计,在生活中打滚。
   虽然都回不去了,但总想为那些遗憾缺失填补一些什么,为自己为年少无知的自己。实现那些最初最美好的梦。
   但换做现实一些来猜测,胜民难道没有一点点私心?他可是从一开始就告诉瑞英没有女朋友,最后是女人直觉察觉到微妙的女朋友说出来一切。“在公司不是很方便”什么的理由分明在最后被真相了,他们为了重新设计房子的事情吵架,旁边的同事可是很淡定的说,我来设计,你们筹备结婚来着。
   胜民你看到那个依然美丽动人的瑞英难道没有一点点私心?我一点都不信,只是你是个务实的人,也是个有克制力的人。面对曾经深爱的初恋,我已经分明什么都给不了了,但是仍旧忍不住想知道你的一切,想留给你最初的承诺。初恋之所以美好,是因为傻傻忽忽生活在纯真年代里的我们没有被现实摧残过,幻想的未来没有任何障碍。
   最后曲终人散,房子留着曾经的回忆与承载新的记忆,彼此都开始新的生活。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沙发
发表于 2012-5-22 16:42:30 | 只看该作者
听说过,还没有看,不知道咋样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板凳
发表于 2012-5-23 01:46:40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说的我吸收了,去看看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地板
发表于 2012-5-23 10:52:39 | 只看该作者
还不错吧,没有大的惊喜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会员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神马影院 ( 浙ICP备09104941号-1  

GMT+8, 2024-11-24 06:42 , Processed in 0.115882 second(s), 22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1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