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只小公狗的幸福生活
刚才我说了,我是一条小公狗。用“公”字来修饰狗,是说明我的身份;用“小”字来修饰狗,是说明我的体型。综合起来,我不是性*感的小狗狗。在这个世间,我已经存在七年了。一条狗活到这么大,也算是知天命了。因为我经常 进行户外锻炼,生命在于运动嘛,所以身体还不错,这就是我长寿的秘诀吧。说到这里就要提到我的头儿杂家了,这家伙有毛病,外面空气清新阳光充足,偏偏呆在电脑前写呀写的,所以他没有我健康。亏你们还叫他阳光男人呢,他要是阳光男人,我就是阳光狗狗了!
这个家伙爱虚荣,一会说“好死不如赖活“,一会又说“这辈子决不当无名小辈”,再看看你混的怎么样?不怎么样!又因为我是跟他混的,所以我也混的不怎么样。所以一想到这里的时候,我就比较矛盾。一方面盼着他早日功成名就,我也能跟着沾光,吃香的喝辣的;另一方面我又担心这小子一旦混好了,可能翻脸不认狗了。
不说这个营养不良的混球了,说说我吧。记得当初,我刚进杂家的家门的时候,小的像个绒球,只知道想我的娘亲,我怀念在她身边吃奶的日子。现在我一条狗闯荡这个世间,有那么一点自信心不足。杂家见到我时是一脸笑意,谁知道是不是笑里藏刀呢,反正他抱着我哄着我,甚至喊我小可爱。这让我很不习惯,我又不是小宝宝,你怎么用这种方式教育我呢,太不象话了。
因为先天遗传的原因,我的个头不大,我记得你们人类有一句名言:“浓缩的都是精品!”我常常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,但个小也有个小的好处,我的身形特别敏捷。
比如有一天,我面前爬过一条病老鼠,怀疑他吃了老鼠药,药效上来了,没能耐再折腾。我眉头一皱,计上心来,吃了这么久的白食,总得表现表现吧,现在立功的机会来了。我就扑了上去把它给喀嚓了,然后把死耗子衔到杂家的卧室里,让他能轻易看到。我想,他看到后一定夸我是捕鼠能手,这样一来我家的那只猫,就可以光荣下岗了。我就趴在死耗子前,等杂家的到来。晚上的时候,他果然醉醺醺的回来了,看到自己卧室的死耗子后,勃然大怒,捏着鼻子喊着:“臭死了!”并用脚踢我的小屁屁,幸好他穿的是拖鞋,没有伤及我的五脏六腑,不过我还是装作很痛苦的样子,“嗷”着跑开了。
还有一次,我想跟他比试比试谁跑的快,我知道他死要面子,不会跟一条小狗狗赛跑的,恰好吃中午饭,他把拖鞋脱了,大口大口地嚼馒头。于是我灵机一动,衔着他的一条拖鞋往外跑,他果然来追了,光着脚追啊追的,然后我听见后面一声惨叫,回头一看,他的脚被碎玻璃划破了。虽然人狗赛跑以狗的胜利而结束,但出现意外后,他躺在床上输液消什么炎,屁股上挨了好几针,什么也不能做,还哎呦哎呦哎呦呦的。我心里真呀真高兴,心想:‘就为两块钱一双的拖鞋,你去追一条小狗狗,传出去别人不笑掉大牙才怪。乖乖,你也有今天?我的屁股被你踢过,现在你的屁股被针踢了。哼~两两相抵,谁不欠谁!’因为他不能下床做饭,所以我也吃不上骨头了,直到这个时候,我才后悔不已。没有办法,只好拿老猫猫的食粮充饥了事。
在我多年的狗狗生涯中,我总结出很多《小狗处世哲学》,你们人类有什么哲学,我们也有啊。我觉得当条狗很容易,但当一条优秀的狗就很难。当一条优秀的狗要有两条起码的素质:
1,叭儿性,就是说要学会察言观色,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对着人类摇尾巴,人称神童狗。人们高兴的时候,你可以在他面前活泼,让他更加高兴;人们不高兴的时候,你也要装出愁苦的样子,让他觉得你在替主子担忧。我还建议狗狗们学习——两脚直立行走!就是两个后腿前进,用两个前腿给人类作揖。他们就喜欢这个,说这个“有型,特酷”。我就是因为想吃高处的骨头,慢慢被杂家调教出来的。不过我的动作,还是没有马戏团的那些专业狗狗规范,唉~没有明师指导,只被一个书呆子这样玩弄,看来这辈子去国外表演是没戏了,呜呼。还有一招比较厉害,不过我现在还处于摸索阶段,那就是——狗唱歌,唱狗歌!主要受到人的启发,你看电视里的那些著名青年歌手嚎嚎什么啊,歌词都听不懂,典型的口齿不清。还厚着脸皮开什么演唱会,一张票好几千,你认为中国人都是大款?铺张浪费实在可耻!贫困山区那些孩子还吃不上饭呢,你们充什么阔佬?小样!我每天闻鸡起舞,早晨要吊嗓子。我的狗歌的影响虽然无法与人类的摇滚相媲美,但我们会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,这辈子不行,下辈子接着研究,相信有朝一日,我们能把“歌唱家”取而代之。
2,赖皮性,温柔的时候,我会在主人面前撒娇,舔他的手指头,不对,是舔他的手指头上的猪油油;我还用毛在他身上蹭,这样以来,我身上的虱子就可以进行战*略大转移了。我发怒的时候,会先对贸然闯入家门的生人大叫,然后再吓唬吓唬他,扯他的裤腿子。看着他见我如见瘟神的样子,是挺滑稽的。我嘴里叼着撕下的布,心里真得意。最后杂家这个穷光蛋会向他道歉,并装模作样要赔裤子。我心想:‘还赔他裤子呢,赔个屁!这家伙风风火火到人家,最起码的礼貌都没有,连个门也不敲,当我“门神”不存在啊。我就把你当小偷来咬,旺旺~你活该。’一上街的时候我对着男人就叫,他们气得皱眉头,有些还拿小石子来砸我,可惜弹指神功练的太差劲,我稍微腾挪一下就化险为夷了。就是气死你,谁让你在街头上跟女朋友接吻的,公众场合,这个样子多不文明啊。
说说我的婚姻生活吧,我是混血狗,所以还是挺俊俏的,邻居家有一条小母狗,很漂漂。被我看上了,就偷偷去找她玩。后来她怀*孕了,可我一看到她臃肿的体型,心里就产生厌恶的感觉,我就找个理由跟她分手了,临别前她还哭哭啼啼,我就说:“我是坏狗狗,不值得你去爱D!”嘿嘿,其实我也不知道爱是什么。你们人类都说“家花没有野花香”,这话太正确了!我没事的时候,就喜欢跑到街头溜达,先在树旁草边撒泡尿,做个记号,然后就去寻找“猎物”,我觉得狗家族缺少一条本领,那就是——只看对方一眼,就能知道他是公狗,还是她是母狗。所以我不得不一见面就闻屁股,用这种方法来鉴别对方的性别。这样很不好,没有一点绅士风度,还遭到了人类的歧视和冷眼,真没面子。你们有一本叫什么来着的武侠书,里面的韦小宝娶了七个老婆,现在也不是封建社会了,规定一夫一妻。这就没有我们自由了,本狗在七年的时间里,迄今为止泡了七十七个情狗了,还没有一个老婆。这样算来,我比韦小宝还风流呢。以后谁如果也能称我狗大侠,我说不定一激动能开创出一套新拳法呢,名字就叫流氓狗狗拳,这样一来我就是鼻祖了。
最后再给你们介绍一下小贫狗的幸福生活吧,首先我的吃饭问题不是很严峻,实在没吃的了,我就跑到茅坑里弄些“比萨饼”吃,去晚了会被分完,就没有了。其实“比萨饼”的味道好极了,你没看我吃的时候津津有味吗?啊~这真是人类的恩赐!所以我们和你们会和睦相处直到永远的,因为“拿人家的手短,吃人家的嘴软”嘛。我喜欢在驴屎球上打滚,就这样,它的芬芳会扩散到我的身上,我就等于洒了“香水”,走在路上的时候,很多同类会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,瞧,香水可引导流行时尚。夏天的时候,我就把耳朵贴在地上,既可以防暑降温,也可以“侦察敌情”。看大门是我的本职工作,做不好的话,杂家不给我好吃的,所以我还是有危机感的。每到春暖花开的时候,我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小情狗,我们在一起逛大街,看见人类都是一个个行色匆匆,很忙碌的样子;我们一起去郊游,嗅嗅野花的香味,真的很浪漫。我还给她舔毛,让她更漂亮。为了让她更高兴,我还喊她:“亲耐的小甜甜!”;我们躺在一起讲荤段子,她一高兴就跟我玩耍,你抓我我抓你的。不管怎么说吧,我不能太委屈自己了,无聊的时候找些乐子,给平凡的生活点缀一下,不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吗?你觉得呢? 顶楼主,真的很搞笑哦哈哈 以前看过了,还是谢谢你的分享 不错的说,真实些有意思的事啊
页:
[1]